當事人: 廣州聚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碼:91440113088358022H
地址: 廣州市番禺區沙頭街大羅塘村格田大街2號
我局于2023年12月25日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查封(扣押)決定書》(穗環(番)查(扣)〔2023〕01001號),對當事人污水處理設施電箱1個予以查封(扣押),存放地點為 廣州聚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內,查封(扣押)期限三十日,自2023年12月25日起至 2024年01月24日止。因據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番禺環境監測站監測報告((穗番)環境監測(2023)第NO 2301358號)顯示,當事人處理前、處理后排放口廢水均未檢出總氰化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現決定解除上述查封(扣押)。
解除查封(扣押)的設施、設備、物品詳見已交由當事人保存的《查封(扣押)物品清單》。
當事人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收到文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廣州市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窗口(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廈2樓,電話:020-83555988)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者在收到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1月4日
聯系地址:番禺區市橋街德勝路39號(辦公地址:番禺區市橋街環城西路217-219號)
聯系電話:8482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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