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環(番)解查(扣)〔2024〕06001號
當事人:廣州市番禺華新精機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101618705328C
地址:廣州市番禺區鐘村街市廣路謝村路段側
我局于2024年1月16日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查封(扣押)決定書》(穗環(番)查(扣)〔2024〕06001號),對當事人車間排放口電源電箱1個予以查封(扣押),存放地點為廣州市番禺華新精機有限公司內,查封(扣押)期限為三十日,自 2024 年 01月15日起至2024年02月13日止。因當事人已完成其設備維修,我局擬對當事人處理后生產廢水進行采樣監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八條第五款規定,我局現決定解除上述查封(扣押)。
解除查封(扣押)的設施、設備、物品詳見已交由當事人保存的《查封(扣押)物品清單》。
如不服本行政強制措施決定,可在收到文書之日起60日內向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廣州市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窗口(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183號金和大廈2樓,電話:020-83555988)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收到文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廣州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1月18日
聯系地址:番禺區市橋街德勝路39號(辦公地址:番禺區市橋街盛興大街33號)
聯系電話:39997068
郵政編碼:51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