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啟藝金銀珠寶有限公司第十七分公司:
你單位提交的排污許可證注銷申請已收悉,因你單位已停止經營,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第48號)第五十條第(三)項之規定,我局決定依法注銷你單位于 2013年6月15日取得的排污許可證(編號:91440101668113742N001Q,有效期限至2028年7月22日),并予以公布,該注銷決定即日起生效,上述排污許可證同時作廢。
特此通知。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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