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發改價格函〔2021〕4號
廣州市番禺置業南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你公司《前期物業服務超政府指導價申請》及相關資料收悉。經核定,現批復如下:
一、核定金海岸花園二期八組團住宅項目(位于番禺區大龍街興泰東路128號,東靠傍雁路,西接金海岸二期五組團,南臨仲元中學第二校區,北接興泰東路)前期物業服務政府指導價最高收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3.80元(不含水電公攤費用)。此標準為該項目前期物業服務公開招標的最高標準,請你公司根據招投標結果和此核定標準,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二、請按照所申報的物業服務內容與中標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三、在售樓過程中,請按照明碼標價有關規定在顯著位置公示前期物業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并與物業買受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相關約定須與你公司和物業服務企業所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保持一致。
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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