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發改價格函〔2021〕2號
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
你公司《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番禺分公司關于公交地鐵接駁5線票價申報核定的函》(番禺分公司發〔2021〕3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根據《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關于優化調整公共汽車公交地鐵接駁專線5路的批復》(番交運〔2021〕32號)和《廣州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規范我市公交線路票價申報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穗發改〔2018〕504號)的規定,現核定公交地鐵接駁5線票價如下:
二、有關乘車優惠辦法按相關規定執行。請做好明碼標價及宣傳解釋工作。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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