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發改價格函〔2021〕11號
番禺區鴻翔學校:
你校《關于鴻翔學校有關收費標準的申請》收悉。根據《廣州市發展改革委 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財政局轉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通知》(穗發改〔2018〕1074號)、《廣州市發展改革委 廣州市教育局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收費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穗發改規字〔2019〕10號)規定,對你校提供的教育成本構成的相關資料、數據進行了審核。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小學學費(含教科書費)收費標準每生每學期8500元,初中學費(含教科書費)收費標準每生每學期9000元。學費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管理。
二、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參照公辦學校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管理。
三、請你校對收費項目和標準在招生報名開始前不少于30天向社會公示,并要通過設立收費公示牌、公示欄等形式向學生和家長公示,收費應使用規定票據。
四、以上收費標準從2021年秋季學期開始執行,有效期三個學年。請做好收費公示和宣傳解釋工作。
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3日
繼續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