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發改價格函〔2021〕14號
廣州市番禺區悅和投資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調整何賢醫院臨時停車場(美麗華地段)車輛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申請材料收悉。根據《廣州市物價局關于優化調整停車場差別化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穗價〔2014〕97號)和《廣州市發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市交委轉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實施意見的通知》(穗發改〔2017〕936號)的規定,現批復如下:
一、何賢醫院臨時停車場(美麗華地段)主要用于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停放,對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憑該院當天門診或住院有關憑證(當天收費收據、住院押金收據)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為:小車2.2元/小時·輛(停放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12小時最高限價6.6元。
二、對非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為:小車8元/小時·輛(停放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12小時最高限價24元。
三、跨時段連續停放的按上述標準累加收費。
四、大車按實際占用停車位個數收費。
五、停車不超過15分鐘的車輛,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醫院救護車輛及市政工程搶修車輛免費。
六、你公司須在取得合法經營資質的前提下方能按以上收費標準執行。以上收費標準為最高限價,可以下調。
七、請按規定制作明碼標價牌,并在停車場進、出口處及收費處顯眼位置設立標價牌,做好明碼標價及宣傳解釋工作。
八、若省、市上級部門有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廣州市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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