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發改價格函〔2021〕28號
廣州印象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
你司《關于嶺南印象園景區票價核準的申請》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景區經營主體變更為廣州印象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后,在不減少景區原有向游客開放的景點和服務內容的前提下,嶺南印象園景區票價繼續執行番價費〔2011〕71號的批復標準,60元(半票30元)/人·次。
二、有關門票價格優惠政策按相關規定執行。
三、請做好明碼標價和宣傳解釋工作。
番禺區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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