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規字〔2023〕4號)以及《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穗來穗規字〔2021〕1號)相關規定,現開展番禺區2025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工作,申請受理時間為5月9日-5月15日,具體申請對象和流程如下:
一、申請對象
(一)來穗人員需經“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且其在廣州市居住并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截至提出入學申請當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請入學的適齡子女持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滿1年。
(二)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應于入學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且尚未入學,未取得小學學籍;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應提供當年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全國學籍證明。
說明:提出積分制入學申請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或監護人需提前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未取得積分分值的,將不能申請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
二、申請流程
(一)登錄注冊(5月9日-5月15日)
“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開通時間為5月9日9:00時-5月15日17:00時。父(母)或監護人可通過以下方式進入:
(1)關注“廣州番禺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菜單欄“公共服務”進入二級菜單“番禺積分入學”;
(2)手機識別以下二維碼進入“番禺積分入學”小程序;
(3)關注“番禺就業”微信公眾號,點擊菜單欄“業務辦理”,進入二級菜單“積分入學申請”;
(4)通過電腦PC端登錄“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網址:
http://218.20.201.214:8088/pyjf/pubpage/common/goJfLogin。
父(母)或監護人在“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按照積分制入學相關指引,以子女姓名注冊并上傳申請信息,完成積分制入學申請。
(二)資料審核(5月9日-5月23日)
區相關職能部門對番禺區加分項相應數據進行網上審核、反饋積分。項目呈現積分結果后,父(母)或監護人可通過手機端或電腦PC端登錄系統查詢。對番禺區加分項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5月23日17:00時前通過系統提出一次申訴,相關職能部門重新審核申訴項目(提出申訴請務必在此時間之前,系統關閉后將無法再操作)。
(三)專項積分確認(5月26日-5月28日)
審核結果在專項積分網上呈現后,父(母)或監護人須進行專項積分確認。可在手機端直接登錄“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按照相關指引進行“刷臉”驗證并簽名確認積分結果,也可在工作時間前往各鎮(街)積分制入學申請受理窗口進行現場簽名確認積分結果。逾期不確認積分結果的,將視為放棄入學申請。
(四)積分結果公示(6月2日-6月6日)
公示積分與排序結果。
(五)填報志愿(6月17日-6月20日)
申請人根據自身的積分條件和實際情況,每人可填報1-4個學校志愿,也可選擇“放棄當前志愿”。
(六)積分錄取(6月24日-6月26日)
教育部門以當年公示的積分批次與排序為依據,按照“結合積分,排序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學位分配。
(七)入學注冊(小學6月28日、中學7月5日)
取得學位分配的申請人請在指定時間內自行打印擬錄取通知書,并帶齊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等材料的原件(與網上提交資料一致)到相應學校進行現場審核,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并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三、其他事項
如有關于番禺區2025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工作的補充事項,將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廣州番禺教育”或“番禺就業”微信公眾號相關信息發布。
附件1:廣州市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申請入讀公辦學校(含政府購買學位服務的民辦學校)起始年級積分項目及標準一覽表.doc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 廣州市番禺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