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表說明: 一、來穗人員在番禺區辦理了《廣東省居住證》(2018年起,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須滿1年)的,或在廣州市內、番禺區外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須滿1年(計算截止時間至2017年8月31日),其穩定職業、穩定住所、繳納社會保險任意一項發生在番禺區的,可為隨遷子女提出積分申請入學。 二、申請人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即在番禺區居住并連續辦理有效居住證滿5年、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為第一批優先批次積分。 三、本表積分須審核的資料除第3項“就業”和第5項“技能職稱”須按辦事指南到相應窗口實地提交資料外,均只需通過網上完成填報信息。 四、申請人配偶同是來穗人員,且其《廣東省居住證》符合上述條件的,可同時累計積分( 第1項“計劃生育”和第7項“住房保障”項目除外),積分結果可累積計算至該項目的最高分封頂。 五、本計分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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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
條件和標準 |
積分辦法 |
提交申請 (原件及復印件) |
1 |
計劃生育 (最高得分40分) |
(1)持有國家《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國家電子婚育證明或《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 |
5分 |
網上填報信息,審核系統核實。 (4)、(5)項不得同時得分。 |
(2)在番禺區按要求在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登記婚育信息,納入現居住地的衛生和計劃生育管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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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無政策外生育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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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監護人有政策外生育行為,但入學申請人為政策內生育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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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入學申請人為政策外生育,已繳納完畢社會撫養費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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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居住年限 (最高得分35分) |
(1) 在番禺區辦理了《廣東省居住證》,或在廣州市內、番禺區外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須滿1年(計算截止時間至2017年8月31日) |
2分 |
網上填報信息,審核系統核實。 (2)、(3)項不可同時得分 |
(2)截止至2月28日,在番禺區連續辦理居住證滿5年,28分;超出按0.35分/月加分 |
最高3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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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止至2月28日,在番禺區辦理居住證累計月份,每月0.35分 |
最高3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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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就業情況 (最高得分25分) |
(1)員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有就業登記證明、或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每月得0.4分,截止至2月28日不滿一個月不予計分) |
最高25分 |
網上填報信息后,必須到人社勞動部門審驗資料核實(詳見指南)。 |
(2)(個體戶/企業)有效工商營業執照(每月0.4分,截止至2月28日不滿一個月不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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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繳納社保 (最高得分30分) |
(1)城鎮基本養老保險(每月0.1分) |
最高30分 其中任一險種積滿6分,即視為社保繳納滿5年。 |
網上填報信息,審核系統核實。 (本項目只對積分監護人在廣州社保系統繳納社保的部分積分) |
(2)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每月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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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失業保險(每月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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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傷保險(每月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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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育保險(每月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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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能職稱 (最高得分25分) |
(1)副高級以上職稱、執業資格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 |
25分 |
須提前到人才交流中心、職業技能鑒證部門提交材料,領取前置受理回執號。詳見辦事指南。 (“學歷”指屬于國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 (本項目只取最高分) |
(2)博士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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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碩士并具有中級職稱、執業資格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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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碩士 |
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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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學本科并具有中級職稱、執業資格 |
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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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學本科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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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專或高職學歷,并具有中級職稱、執業資格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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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大專或高職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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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技師職業資格、中級職稱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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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高級工職業資格、初級職稱 |
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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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納稅情況 (最高得分20分) |
近5個納稅年度(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內,繳納個人所得稅每千元1分(不足千元部分計0分);或企業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業主,其企業或工商戶在番禺區繳納各稅累計每5萬元1分(不足5萬元部分計0分)。期間有偷逃欠稅行為的,本項目不予計分。 |
最高20分 |
網上填報信息,審核系統核實。 |
7 |
穩定住所 (最高得分25分) |
(1)在番禺區合法租住,提供經來穗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借用)合同,且在租賃地所在鎮(街)申請入讀的,5分。其租賃房經查實屬違章建設的,不予計分。 |
最高25分 |
網上填報信息,審核系統核實。 (1)+(2)項與(3)項不得同時得分。 |
(2)在番禺區合法租住“安全星級出租屋”,經來穗部門核定每9分,折算為本積分申請1 分。折算到20分為最高得分。折算過程中小數點不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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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番禺區自有產權房, 25分。若其產權房經查實屬違章建設的,不予計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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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分獎勵 (最高得分50分) |
(1)入學申請人(小孩)是少數民族的。 |
最高10分 |
戶口證明,現場 |
(2)參加番禺區義工、青年志愿者服務每滿50小時積2分。 |
最高10分 |
申報后到團區委查驗(詳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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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5年內(截止至2月28日),在番禺服務期間獲得鎮(街)政府(辦事處)表彰的加5分/人 .次。 |
最高10分 |
獲獎證書或表彰單位證明 (獲獎種類由各部門指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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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5年內(截止至2月28日),在番禺服務期間獲得區級政府、部門或以上表彰的加10分/人 .次。 |
最高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