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穗府規〔2021〕7號)、《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落實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意見有關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穗來穗規字〔2021〕1號)的精神,現開展番禺區2023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工作,申請受理時間為5月11日-5月17日。
一、申請對象
(一)來穗人員需經“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且其在廣州市居住并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截至提出入學申請當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請入學的適齡子女持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滿1年。
(二)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應于入學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且尚未入學,未取得小學學籍;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應提供當年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全國學籍證明。
說明:提出積分制入學申請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或監護人雙方需提前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未取得積分分值的,將不能提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
二、申請流程
(一)積分制入學申請(5月11日-5月17日)
“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開通時間為5月11日9:00時-5月17日17:00時。父(母)或監護人可通過以下方式進入:
(1)關注“廣州番禺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菜單欄“公共服務”進入二級菜單“番禺積分入學”;
(2)手機識別以下二維碼進入“番禺積分入學”小程序;

(3)關注“番禺來穗”微信公眾號,點擊菜單欄“服務指南”,進入二級菜單“番禺區積分入學”;
(4)通過電腦PC端登錄“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網址:http://218.20.201.214:8088/pyjf/pubpage/common/goJfLogin 。
(二)積分制入學審核(5月11日-5月23日)
父(母)或監護人在“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按照積分制入學相關指引,以子女姓名注冊并上傳申請信息,完成積分制入學申請。區相關職能部門對番禺區加分項相應數據進行網上審核、反饋積分。項目呈現積分結果后,父(母)或監護人可通過手機端或電腦PC端登錄系統查詢。對番禺區加分項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5月23日17:00時前通過系統提出一次申訴,相關職能部門重審申訴項目(提出申訴請務必在此時間之前,系統關閉后將無法再操作)。
(三)積分制入學專項積分確認(5月24日-5月26日)
在專項積分網上審核結果呈現后,父(母)或監護人須進行專項積分確認。可在手機端直接登錄“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按照相關指引進行“刷臉”驗證并簽名確認積分結果,也可在工作時間前往各鎮(街)積分制入學申請受理窗口進行現場簽名確認積分結果。逾期不確認積分結果的,將視為放棄入學申請。
(四)積分結果公示(5月30日-6月3日)
公示積分批次與排序結果。
(五)填報志愿(6月7日-6月9日)
申請人根據自身的積分條件和實際情況,每人可填報1-4個學校志愿,也可以選擇“放棄當前志愿”。
(六)進行分批次錄取(6月13日-6月21日)
教育部門以當年公示的積分批次與排序為依據,按照“分批分配,排序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學位分配。
(七)入學注冊(小學6月24日、中學7月9日)
取得學位分配的申請人請在指定時間內自行打印擬錄取通知書,并帶齊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等材料的原件(與網上提交資料一致)到相應學校進行現場審核,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并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以上流程時間如有修改將另行通知,請關注“廣州番禺教育”或“番禺來穗”微信公眾號相關信息發布)
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申請入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積分項目及標準一覽表
類別 | 一級指標編號 | 一級指標 內容 | 二級指標編號 | 二級指標內容 | 三級指標編號 | 三級指標內容 | 備 注 |
市積分制基礎指標 | 1 | 合法 穩定 住所 | 1.1 | 廣東省居住證 | 第1-10項積分以“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審定結果為準。 由于廣州市積分制申辦的審核和認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時限(從申請受理到獲得積分需20個工作日左右),建議有需要提出積分申請入學的父(母)或監護人須提前足夠時間,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上提出積分申請或積分調整,預審通過后,持相關材料原件到受理窗口核驗,以完成積分制的受理申請流程。 |
1.2 | 在廣州市累積居住年限 |
1.3 | 居住地轉移 |
2 | 合法 穩定 就業 | 2.1 | 就業(創業)情況 |
2.2 | 繳納社保 |
2.3 | 繳納住房公積金 |
3 | 年 齡 |
市積分制加分指標 | 4 | 文化 程度 | 4.1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4.2 | 專科(含高職) |
4.3 | 高中(含中職) |
5 | 技術 能力 | 5.1 | 中級及以上職稱或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 |
5.2 | 初級職稱、職業資格為高級、事業單位工勤技術三級 |
5.3 | 職業資格中級、事業單位工勤技術四級 |
5.4 | 正在從事與上述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相對應職業工種工作 |
6 | 創新 能力 | 6.1 | 近5年獲得授權的有效專利且專利申請地址在廣州市轄區的專利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
6.2 | 在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從事技術創新和研發的申請人 |
7 | 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服務行業 | 7.1 | 職業工種或職業資格符合當年廣州市積分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目錄 |
7.2 | 現正從事特殊艱苦行業一線人員(民辦學校教師、輔助警務人員、老人護理、殯儀服務、公共交通、家政從業人員、演職人員和雜技學員、醫療衛生機構特殊艱苦一線從業人員、托育照護人員、教練員、運動員、環衛工人、網格員含出租屋管理員、殘疾人照護員、合同制消防員、鐵路公安) |
市積分制加分指標 | 8 | 社會服務 和 公 益 | 8.1 | 近5年內參加社會服務和公益 | 8.1.1 | 在廣州市參加無償獻血 |
8.1.2 | 在廣州市參加志愿(義工)服務 |
8.1.3 | 在廣州市參加志愿者服務 |
9 | 納稅 |
10 | 表彰獎項 |
番禺區加分指標 | 11 | 區域加分 | 11.1 | 持在番禺區辦理(申辦或簽注)且在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父(母)或監護人均符合的計21分,僅一方符合的計11分,否則不得分。 | 在“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上根據居住證地址進行審核積分。 | 計算截至積分入學申請月的上月底。 其中:11.2.1和11.2.2項不同時得分。 |
11.2 | 在番禺區 合法穩定 住 所 | 11.2.1 | 在番禺區合法租住獲得安全星級評定的出租屋,安全星級評定為3星級計9分,2星級計6分,1星級計3分。 | 在“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上根據居住證地址進行審核積分。當前居住證地址需與合法租住獲得安全星級評定的出租屋地址一致。此項取父(母)或監護人分值高的一方。 |
11.2.2 | 在番禺區擁有自有合法產權房計9分。 | 在“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上根據所填房產證相關資料進行審核積分。此項取父(母)或監護人分值高的一方。 |
本表說明:
一、來穗人員(以下稱“父(母)或監護人”)經“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且其在廣州市居住并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或其申請入學的港澳籍適齡子女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截至提出入學申請當年8月31日前滿1年的,可為隨遷子女提出積分申請入學。
二、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方滿足以下條件,即在番禺區居住并連續辦理有效居住證滿5年(截至積分入學申請月的上月底)、在廣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一個險種)滿5年(積分結果以“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審定為準)、有穩定職業,為第一批優先批次積分。
三、父(母)或監護人雙方同是來穗人員,且其《廣東省居住證》符合上述第一款條件的,可累計積分(第11項番禺區加分項除外)。
四、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及其實施細則要求,各區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指標體系之外,補充不超過30分的加分指標。本積分項目第1項至第10項需父(母)或監護人提前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 ”上提出積分申請。第11項為番禺區區域加分項,需父(母)或監護人在“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上提出加分申請。
番禺區積分制服務受理網點一覽表
序號 | 受理點名稱 | 咨詢電話 | 地址 | 備注(辦公時間) |
1 | 大石街政務服務中心 | 020-86213265 | 大石街敏昌街96號大石街智慧政務大廳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2 | 大龍街商事登記服務廳 | 020-39269120 | 亞運大道550號番禺區政務服務中心三樓C35號窗 |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 13:00-17:00 |
3 | 化龍鎮政務服務中心 | 020-34756628 | 化龍鎮工業路20號11號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4 | 洛浦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 | 84584922、84588110 | 洛浦街洛溪新城吉祥北道149號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5號、6號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4:00-18:00 |
5 | 洛浦街政務服務中心 | 84584922、84588110 | 洛浦街環島南路312 號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6 | 南村鎮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南村政務服務中心) | 020-34821930 | 南村鎮興業大道1042號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7 | 橋南街政務服務中心 | 020-34617301 | 橋南街福愉西路逸祥大街2號(政務中心一樓)12號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8 | 沙頭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沙頭街政務服務中心) | 020-34807512 | 沙頭街景觀大道南23號政務服務中心積分制服務受理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9 | 沙灣街政務服務中心 | 020-34878220 | 沙灣大巷涌路143號(沙灣政務中心)積分制服務受理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10 | 石壁街綜合服務中心 | 020-39906627 020-39906672 | 石壁街鐘韋路73號政務服務中心積分制服務受理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11 | 石樓鎮政務服務中心 | 020-84869848020-84865772 | 石樓鎮市蓮路20號9號窗口、12號窗口、13號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12 | 石碁鎮網格化服務中心(石碁鎮政務服務中心) | 020-34851125 | 石碁鎮岐山南路4號第6、8號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13 | 市橋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 | 020-84873340-808 | 市橋街興富路45號10、11、12、13號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4:00-18:00 |
14 | 小谷圍街政務服務中心 | 020-39340110 | 小谷圍街中心南大街29號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15 | 新造鎮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 | 020-84728222 | 新造鎮新廣路新麗園一街115號5、6號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16 | 鐘村街政務服務中心 | 020-39290622 | 鐘村街鐘靈北路29號積分制服務受理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17 | 東環街政務服務中心 | 020-34513526 | 東環街東星路100號13、15號受理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番禺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咨詢電話
序號 | 單位 | 聯系電話 |
1 | 市橋城區教育指導中心 | 84509135 34589568 |
2 | 西片教育指導中心 | 84771282 34715686 |
3 | 北片教育指導中心 | 84788564 84792984 |
4 | 南村教育指導中心 | 84763733 84763298 |
5 | 化龍片教育指導中心 | 39339973 |
6 | 石樓教育指導中心 | 34862100 34860718 |
7 | 石碁教育指導中心 | 34560203 84551812 |
8 | 沙灣教育指導中心 | 84731908 |
9 | 番禺區教育局 | 84641676 84641656 |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
廣州市番禺區委政法委
(番禺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