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和積分制入學相關工作,我局在廣泛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現行義務教育的相關法律法規,修訂了《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和《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并于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通過番禺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廣州番禺教育”公眾號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間收到53人次反饋意見。經研究分析,梳理歸納出6個方面的主要意見?!?/p>
公開征求意見采納情況表
意見序號 | 反饋意見及建議 | 采納情況 | 理由 |
1 | 認同《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實施細則》中關于調整區域加分的算法。 | 采納 | |
2 | 1.建議增加公辦學校學位供給;2.政府直接購買民辦學校學位,免費用于積分入學。 | 部分采納 | 1.我區在依法保障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公辦學位后,近年已通過充分挖潛,擴大公辦學位供給,滿足更多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求。 2.近兩年,我區已通過在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購買學位服務方式增加公辦義務教育學位供給,實現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比例超95%(含政府購買服務民辦學校學位)。 |
3 | 1.建議番禺區的積分入學學位不要被外區人搶走;2.建議增加學位供給;3.管控民辦學校收費標準。 | 部分采納 | 1.根據《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規字〔2023〕4號)的有關規定,來穗人員在廣州居住并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一年,即可以為其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同時,對在番禺居住并辦理居住證的來穗人員積分在區域加分項已有相應的分值體現。 2. 我區在依法保障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的公辦學位后,近年已通過充分挖潛,擴大公辦學位供給,滿足更多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求。 3.民辦學校學費的收費標準由物價部門審批。 |
4 | 不同意取消五年優先政策 | 不采納 | 我區現有積分入學政策已到期。上級部門發布的《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規字〔2023〕4號)已對積分申請實施細則作出了調整,五年優先政策已沒有上級政策依據,我區需作出相應的政策調整。 |
5 | 如果取消五年政策,同時也應取消父母雙方總積分。 | 不采納 | 1. 我區現有積分入學政策已到期。上級部門發布的《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規字〔2023〕4號)已對積分申請實施細則作出了調整,五年優先政策已沒有上級政策依據,我區需作出相應的政策調整。 2.根據《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規字〔2023〕4號)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來穗人員均有為其隨遷子女申請積分入學的權利。 |
6 | 《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申請入讀公辦學校(含政府購買學位服務的民辦學校)起始年級積分項目及標準一覽表》關于市積分制基礎指標中的第4點,建議積分不能用年齡來衡量;第5點建議提高技術能力分值。 | 不采納 | 市積分制基礎指標是由市來穗部門制定。 |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