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中共廣州市番禺區委政法委員會聯合印發了《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就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20年8月發布實施的《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于2023年8月到期,為保證政策延續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廣東省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區招生工作實際情況,需對2020年發布的《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作出修訂。
二、主要內容
2024年《實施辦法》明確了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享受的待遇、申請辦法等,最大限度滿足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需要。
三、修訂過程
區教育局于2023年6月中旬啟動《實施辦法》修訂工作,對我區近三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實施情況、上級招生政策以及我區招生情況進行了全面總結和深入調研;多次與區委政法委來穗中心等相關職能部門召開座談會專題研討、聽取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法律專家、來穗人員代表等意見,征求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公眾意見。經過深入廣泛調查研究,反復征求意見,審慎起草論證,《實施辦法》于2024年3月修訂完成。
四、《實施辦法》出臺后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變”與“不變”
(一)一個調整
根據上級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區發展和改革局職責調整為“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配合教育部門將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在番禺區接受義務教育的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基本穩定
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和要求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