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穗府規〔2021〕7號)《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穗教規字〔2023〕4號)以及《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穗來穗規字〔2021〕1號)相關規定,現開展番禺區2024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工作,申請受理時間為5月9日-5月15日,具體申請對象和流程如下:
一、申請對象
(一)來穗人員需經“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且其在廣州市居住并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截至提出入學申請當年8月31日,下同),或其申請入學的適齡子女持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證滿1年。
?。ǘ﹣硭肴藛T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的,應于入學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且尚未入學,未取得小學學籍;申請入讀初中一年級的,應提供當年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全國學籍證明。
說明:提出積分制入學申請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或監護人需提前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未取得積分分值的,將不能申請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
二、申請流程
?。ㄒ唬┑卿涀裕?月9日-5月15日)
“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開通時間為5月9日9:00時-5月15日17:00時。父(母)或監護人可通過以下方式進入:
(1)關注“廣州番禺教育”微信公眾號,點擊菜單欄“公共服務”進入二級菜單“番禺積分入學”;
?。?)手機識別以下二維碼進入“番禺積分入學”小程序;
(3)關注“平安番禺”微信公眾號,點擊菜單欄“服務之窗”,進入二級菜單“番禺積分入學”;
(4)通過電腦PC端登錄“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網址:
http://218.20.201.214:8088/pyjf/pubpage/common/goJfLogin 。
父(母)或監護人在“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按照積分制入學相關指引,以子女姓名注冊并上傳申請信息,完成積分制入學申請。
(二)資料審核(5月9日-5月23日)
區相關職能部門對番禺區加分項相應數據進行網上審核、反饋積分。父(母)或監護人可通過手機端或電腦PC端登錄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對番禺區加分項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5月23日17:00時前通過系統提出一次申訴,相關職能部門重新審核申訴項目(提出申訴請務必在此時間之前,系統關閉后將無法再操作)。
(三)專項積分確認(5月27日-5月29日)
審核結果在專項積分網上呈現后,父(母)或監護人須進行專項積分確認??稍谑謾C端直接登錄“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按照相關指引進行“刷臉”驗證并簽名確認積分結果,也可在工作時間前往各鎮(街)積分制入學申請受理窗口進行現場簽名確認積分結果。逾期不確認積分結果的,將視為放棄入學申請。
(四)積分結果公示(6月3日-6月7日)
公示積分與排序結果。
(五)填報志愿(6月17日-6月20日)
申請人根據自身的積分條件和實際情況,每人可填報1-4個學校志愿,也可選擇“放棄當前志愿”。
(六)積分錄?。?月25日-6月27日)
教育部門以當年公示的積分批次與排序為依據,按照“結合積分,排序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學位分配。
(七)入學注冊(小學6月29日、中學7月6日)
取得學位分配的申請人請在指定時間內自行打印擬錄取通知書,并帶齊身份證、戶口簿、出生證等材料的原件(與網上提交資料一致)到相應學校進行現場審核,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并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溫馨提示
根據上級政策規定,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取消了原積分入學中的積分制入學申請優先條件,全體申請人的積分統一排序(即取消“五優條件”);同時,鼓勵來穗人員積極在我區工作生活和辦理居住證,我區的區域加分項目中“居住證加分項目”調整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在番禺區居住并連續辦理有效居住證滿五年(截至積分入學申請月的上月底)計15分,連續每增加一年加2分,最高不超過21分”。
(以上流程時間如有修改將另行通知,請關注“廣州番禺教育”或“平安番禺”微信公眾號相關信息發布)
廣州市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申請入讀公辦學校(含政府購買學位服務的民辦學校)起始年級積分項目及標準一覽表
本表說明:
一、來穗人員(以下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經“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且其在廣州市居住并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或其申請入學的港澳籍適齡子女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截至提出入學申請當年8月31日前滿1年的,可為隨遷子女提出積分申請入學。
二、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的通知》及其實施細則要求,各區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指標體系之外,補充不超過30分的加分指標。本積分項目第1項至第10項需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前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 ”上提出積分申請。第11項為番禺區區域加分項,需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上提出加分申請。
三、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雙方同是來穗人員,且其《廣東省居住證》符合上述第一款條件的,可累計積分(第11項番禺區加分項除外)。
四、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滿足以下條件,即在番禺區居住并連續辦理有效居住證滿5年(截至積分入學申請月的上月底)計15分,連續每增加一年區內加2分,最高不超21分。父母雙方同時符合加分條件按高分一方計算。
類別 | 一級指標編號 | 一級指標 內容 | 二級指標編號 | 二級指標內容 | 三級指標編號 | 三級指標內容 | 備注 |
市積分制基礎指標 | 1 | 合法穩定 住 所 | 1.1 | 廣東省居住證 | 第1-10項積分以“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審定結果為準。 由于廣州市積分制申辦的審核和認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時限(從申請受理到獲得積分需35個工作日),建議有需要提出積分申請入學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須提前足夠時間,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上提出積分申請或積分調整,預審通過后,持相關材料原件到受理窗口核驗,以完成積分制的受理申請流程。 |
1.2 | 在廣州市累積居住年限 |
1.3 | 居住地轉移 |
2 | 合法穩定 就 業 | 2.1 | 就業(創業)情況 |
2.2 | 繳納社保 |
3 | 年 齡 |
市積分制加分指標 | 4 | 文化程度 | 第1-10項積分以“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審定結果為準。 由于廣州市積分制申辦的審核和認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時限(從申請受理到獲得積分需35個工作日),建議有需要提出積分申請入學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須提前足夠時間,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上提出積分申請或積分調整,預審通過后,持相關材料原件到受理窗口核驗,以完成積分制的受理申請流程。 |
5 | 技術能力 |
6 | 創新創業 | 6.1 | 近5年獲得授權專利且專利申請地址在廣州市轄區內的專利發明人或者設計人 |
6.2 | 在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請人 |
7 | 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服務行業 | 7.1 | 職業工種或職業資格符合當年廣州市積分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目錄 |
7.2 | 現正從事特殊艱苦行業一線人員(公安消防、環衛、公共交通、教育、醫療衛生、養老、殘疾人照料) |
8 | 社會服務 和公益 | 8.1 | 近5年內參加社會服務和公益 | 8.1.1 | 在廣州市參加無償獻血 |
8.1.2 | 在廣州市參加義工服務 |
8.1.3 | 在廣州市參加志愿服務 |
9 | 納 稅 |
10 | 表彰獎項 |
番禺區加分指標 | 11 | 區域加分 | 11.1 | 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在番禺區居住并連續辦理有效居住證滿5年(截至積分入學申請月的上月底)計15分,連續每增加一年加2分,最高不超21分。父母雙方同時符合加分條件按高分一方計算。 | 在“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上根據居住證地址進行審核積分。 | 計算截至積分入學申請月的上月底。 其中:11.2.1和11.2.2項不同時得分。 |
11.2 | 在番禺區 合法穩定 住 所 | 11.2.1 | 在番禺區合法租住獲得安全星級評定的出租屋,安全星級評定為3星級計9分,2星級計6分,1星級計3分。 | 在“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上根據居住證地址進行審核積分。當前居住證地址需與合法租住獲得安全星級評定的出租屋地址一致。此項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分值高的一方。 |
11.2.2 | 在番禺區擁有自有合法產權房計9分。 | 在“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上根據所填房產證相關資料進行審核積分。此項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分值高的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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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區積分制服務受理網點一覽表
序號 | 受理點名稱 | 咨詢電話 | 地址 | 備注(辦公時間) |
1 | 大石街便民服務中心 | 020-86213265 | 番禺區大石街敏昌街96號大石街智慧政務大廳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2 | 大龍街道便民服務中心 | 020-39269120 | 亞運大道550號番禺區政務服務中心三樓綜合受理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13:00-17:00 |
3 | 化龍鎮便民服務中心 | 020-34756628 | 化龍鎮工業路20號11號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4 | 洛浦街網格中心 | 84584922、84588110 | 洛浦街洛溪新城吉祥北道149號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5號、6號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4:00-18:00 |
5 | 洛浦街便民服務中心 | 84584922、84588110 | 洛溪新城吉祥南街155號便民服務中心(和悅大廈一樓)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6 | 南村鎮便民服務中心 | 020-34821930 | 南村鎮興業大道1042號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7 | 橋南街道便民服務中心 | 020-34617301 | 廣州市番禺區橋南街逸祥大街2號橋南街道便民服務中心1樓12號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8 | 沙頭街道便民服務中心 | 020-34807512 | 廣州市番禺區沙頭街景觀大道7號積分制服務受理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9 | 沙灣街道便民服務中心 | 020-34878220 | 沙灣大巷涌路143號(沙灣政務中心)積分制服務受理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10 | 石壁街便民服務中心 | 020-39906627 020-39906672 | 石壁街鐘韋路73號石壁街便民服務中心積分制服務受理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11 | 石樓鎮便民服務中心 | 020-84869848 020-84865772 | 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市蓮路20號9號窗口、10號窗口、11號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12 | 石碁鎮網格化服務中心(石碁鎮便民服務中心) | 020-34851125 | 石碁鎮岐山南路4號第6.8號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13 | 市橋街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中心 | 020-84873340-808 | 市橋街興富路45號10、11、12號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4:00-18:00 |
14 | 小谷圍街便民服務中心 | 020-39340110 | 小谷圍街中心南大街29號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15 | 新造鎮便民服務中心 | 020-84728222 | 新造鎮新廣路新麗園一街115號6、7號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16 | 鐘村街道便民服務中心 | 020-39290622 | 鐘村街鐘靈北路27號積分制服務受理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17 | 東環街便民服務中心 | 020-34513526 | 東環街東星路100號13、15號受理窗口 | 星期一至星期五, 09:00-12:00,13:00-17:00 |
番禺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咨詢電話
序號 | 單位 | 聯系電話 |
1 | 市橋城區教育指導中心 | 84509135 34589568 |
2 | 西片教育指導中心 | 84771282 34715686 |
3 | 北片教育指導中心 | 84788564 84792984 |
4 | 南村教育指導中心 | 84763733 84763298 |
5 | 化龍片教育指導中心 | 39339973 |
6 | 石樓教育指導中心 | 34862100 34860718 |
7 | 石碁教育指導中心 | 34560203 84551812 |
8 | 沙灣教育指導中心 | 84731908 |
9 | 番禺區教育局 | 84641676 84641656 |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
廣州市番禺區委政法委
(番禺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