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教文〔2015〕23號
各教育指導中心、區屬學校:
《廣州市番禺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已經番禺區中小學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區法制辦審查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各教育指導中心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細則,并于4月20日前報送我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
2015年4月15日
廣州市番禺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教育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中小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以及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推進素質教育的若干意見》等文件要求,適應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需要,規范我區義務教育招生管理工作,根據《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教發〔2015〕11號)的精神,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有利于體現基礎教育性質、促進全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為目標,以保持社會穩定和維護廣大學生根本利益、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教育的需求為前提,以深化教育改革、促進學校內涵發展為重點,依法保障適齡青少年兒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依法行政,依法招生,做到制度公開、辦事公開,確保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基本原則
(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堅持以區為主、實行屬地管理原則。區教育局負責組織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展招生工作,核定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范圍、對象和規模,協調解決各教育指導中心、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招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各教育指導中心受區教育局委托,按照區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的招生工作(各教育指導中心服務范圍及招生聯系方式見附件1),妥善做好本轄區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合理劃定本轄區內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范圍。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按照區教育局、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一規定的時間和工作部署,在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領導下實施本校招生工作。
(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堅持就近免試入學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必須按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段實行免試就近入學,100%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按劃定的地段(范圍)招生。2015年起,每所公辦小學非正常跨區域招生比例必須控制在10%以下,并逐年減少;每所公辦初中2015年90%以上生源由就近入學方式確定,2017年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學方式確定。
小學實行通知入學與報名入學相結合。凡具有番禺區戶籍且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滿六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在戶籍所在地就近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各教育指導中心、各小學要及早公布報名辦法,通知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送其子女(被監護人)入學。
初中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凡具有番禺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除市橋中心城區(指市橋街和東環街,下同)外,由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按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采用劃片掛鉤方式安排初中學位。具有市橋中心城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實行多校劃片電腦隨機派位及單校劃片掛鉤入讀市橋中心城區的初中學校。
(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分配堅持以戶籍為依據、人戶一致的原則。凡具有番禺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向其戶籍所在地的教育指導中心、學校為其子女(被監護人)辦理入學(升學)報名手續。各教育指導中心按“人戶一致”原則安排本轄區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讀對口地段(范圍)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人戶一致”是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監護人所能提供的房產證明地址一致,且父母或監護人擁有該房產100%份額)。不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為其統籌安排入讀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非番禺區戶籍而具有廣州市戶籍且在我區公辦小學畢業的學生,應回戶籍所在地升學,如確需要在我區升學的,由畢業學校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本轄區內的公辦初中。
(四)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堅持免試入學原則。民辦學校招生以“免試”為原則,自主、合理地設置招生的范圍和確定招生標準、方式。民辦學校可根據自身辦學特色與需要,采取面談等方式,選擇符合學校辦學特色的學生。
三、相關規定
(一)保障特殊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妥善安排殘疾兒童入學,要根據殘疾兒童的不同類型和不同程度,安排隨班就讀或送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地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由教育指導中心審核并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延緩入學期滿,應立即入學。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校招生范圍內具有學習能力的適齡兒童。
各教育指導中心要做好轄內經濟困難家庭子女入學工作,妥善解決無自有房產的低收入家庭、失業家庭、集體戶、拆遷戶和隨祖輩居住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問題。同時,也要與民政、殘聯等部門共同做好福利機構供養、合法領養和家庭寄養的孤殘兒童入學工作。
(二)積極做好外來務工及其他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工作。對在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外來務工及其他流動人口子女,應引導其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在戶籍所在地沒有監護條件確需在番禺區就讀的,根據《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番禺區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的精神和區教育局有關規定辦理。各教育指導中心要把外來務工及其他流動人口子女教育納入當地義務教育范疇,統一規劃,統一管理,保障流動人口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三)穩妥推進房地產小區業主子女義務教育工作。凡小區內配套有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在解決該小區及附近居民符合“人戶一致”(含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借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入讀的前提下,所有剩余學位,優先解決在招生報名時該住宅無小孩在本小區配套公辦學校就讀1-5年級的業主(指購房并收樓,下同)子女。如果符合上述條件的小孩人數超出所剩余學位數,則按購房先后順序安排;如果安排符合上述條件的小孩后還有剩余學位,所剩余的學位由各教育指導中心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未能通過上述安排入讀該住宅小區配套公辦學校的業主子女,需回戶籍所在地就讀,或自行聯系入讀我區的民辦學校。業主及子女是非廣州市戶籍的,業主可通過參加我區積分申請入學的辦法,為其小孩申請免費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其他公辦學校起始年級。
新開辦的住宅小區配套公辦學校按上述辦法實施;已開辦多年的住宅小區配套公辦學校若實施上述辦法確有困難,由所在教育指導中心制定3年的過渡期,過渡期滿后按上述辦法實施。
各教育指導中心在安排住宅小區配套公辦學校學位時,要預留一定的學位用作解決逾期報名但在8月31日前將戶口遷到該住宅小區的適齡兒童學位。如果招生報名后才入戶的適齡兒童人數超出預留學位數,則按入戶先后順序安排,超出部分由所在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其他公辦學校。
住宅小區房地產開發商與其所在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教育行政部門簽訂了住宅小區配套公辦學校學位安排協議的,原則上按協議的相關規定安排業主子女學位。
小區內沒有配套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如果其業主子女符合“人戶一致”條件的,按地段生資格安排入讀附近的公辦學校;如果業主子女戶籍不屬于該住宅小區的,必須將小孩戶口遷入該住宅小區才安排免費義務教育學位,否則需回戶籍所在地就讀,或自行聯系入讀我區的民辦學校。如果業主及子女是廣州市以外戶籍的,業主可通過參加我區積分申請入學的辦法,為其小孩申請免費入讀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
(四)加強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審核和管理。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區的有關規定,不得隨意擴大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范圍和條件。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由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導中心負責審核和公示(具體條件見附件2),對符合條件的學生由居住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免費就讀,并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五)規范各種招生行為。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準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不準將“奧賽”成績等與招生錄取掛鉤或作為升學依據,不得以重點班、特色班、實驗班、創新班、奧數班、快慢班、尖子班、興趣班等各種名義進行招生。初中學校不準在小學畢業考試前進行招生(特長生招生除外)。
民辦學校不得以考試或變相考試形式進行選拔招生,不得借助中間方(含社會培訓機構)通過組織考試、競賽或培訓等形式選拔生源,不得將各類學科競賽成績、“奧賽”成績、社會藝術考級、特長評級等作為招生錄取依據。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必須在小學畢業考試后進行,否則其招生行為無效,區教育局不為其違規招收的學生辦理學籍和發給畢業證書,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違規學校自行承擔。
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核準登記的辦學層次和辦學規模進行招生,不得隨意擴大招生范圍和招生規模。小學班額不能超45人、初中班額不能超50人。超出辦學層次、招生計劃所招收的學生或招收未滿六周歲的小學生,區教育局不為其辦理學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違規學校自行承擔。
經區教育局核準招收入學的學生,學校要按有關規定做好學籍申報、確認工作,并按《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進行管理,實行常態編班,學校不得設重點班、實驗班等,不得按學生的學業成績進行分班,不得為分班而對學生進行學業測試。
四、招生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公辦小學招生實行網上報名。廣州市戶籍的適齡兒童以及符合政策性照顧借讀條件的借讀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當年5月5日至20日登錄“廣州市公辦小學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地段小學現場提出申請,地段小學必須安排人員提供網上報名服務。登記有效后,于當年5月第四周的周六連續3天,根據網上預約時段到報名學校進行資料審核。經公辦小學審核、區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當年6月30日起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錄取結果。
番禺區戶籍適齡兒童因疾病、出國等原因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于當年8月下旬向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遞交補報名申請,符合條件的由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學位。
(二)公辦初中招生由小學畢業學校統一報名或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報名。具有番禺區戶籍且在戶籍地段公辦小學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由就讀公辦小學統一報名,由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電腦隨機派位或劃片掛鉤入讀戶籍所在地的初中學校。
具有番禺區戶籍在戶籍地段外學校或民辦學校小學畢業的學生,要求到戶籍地段內公辦初中學校就讀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5月上旬向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其子女(被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加蓋現就讀學校公章的“學生基本情況表”(由就讀學校登錄“廣州市學籍管理系統”打印),經教育指導中心審核,對符合條件回戶籍所在地升學者,可按該地區小學畢業班學生升學的辦法安排升學。因特殊情況逾期未報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于當年8月下旬向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遞交補報名申請,符合條件的由戶籍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轄區內的公辦初中學校。
初中特長生招生在小學畢業考試前進行,需要報讀初中特長生的小學畢業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向擬讀學校報名,并按招生學校規定的時間到學校進行技能測試。對獲得特長生資格升學的學生同時在招生學校和畢業學校公示。
(三)民辦學校招生實行自主報名。需要報讀我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5月1日至5月30日期間向報讀學校報名。錄取結果由招生學校直接通知適齡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民辦小學招生工作完成時間為當年8月31日。
民辦初中從當年小學畢業考試結束后的第7天起開始接受報名和招生,需要報讀我區民辦初中的小學畢業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期間向報讀學校報名。報名人數多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可采取面談等方式招生,并在7月10日前完成初步錄取工作,將名單上報區教育局,于7月18日前完成學籍建立工作。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于當年8月31日前完成報名錄取工作。學生預錄名單、正式錄取名單適時通過招生學校網站等渠道公布。
(四)小區配套公辦學校招生實行現場報名。小區配套公辦學校業主適齡子女屬于廣州市戶籍的,按照公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辦法辦理。符合入讀小區配套公辦學校非廣州市戶籍的業主適齡子女,于當年5月第四周的周六連續3天,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帶備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明(原件)到學校現場辦理報名手續和進行資料審核。經學校審核、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確認后,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當年6月30日前公布錄取結果。
(五)“積分申請”入學實行網上申報、審核。符合《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番禺區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所規定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可申請免費入讀公辦學校起始年級。有需要參加學歷證書(或職稱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前置審核的申請人,應在4月7日-5月31日期間,持相關材料到相應的審核部門提交材料。在5月21日前公告番禺區各鎮、街可提供申請的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免費學位分布情況。5月21日-31日,申請人自行在網上注冊申請。6月25日前我區各部門對申請人的信息進行網上審驗。網上審驗后將初步呈現積分結果,申請人到現場簽名確認。6月30日,公示最終積分排序及錄取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統籌規劃,合理劃分小學入學地段和確定初中招生范圍。各教育指導中心要組織有關人員切實做好生源的調查摸底工作,核實本地區小學適齡兒童入學人數和小學畢業生升學人數,根據當地的生源情況和教育資源狀況合理劃分小學入學地段和調整各初中學校的招生范圍。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原則上為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在3公里以內;公辦初中招生劃片范圍原則上為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在5公里以內。
公辦小學招生地段和公辦初中招生范圍應保持相對穩定,確因區域內改造、撤并、新增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以及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需求無法滿足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報經區政府審定后,再向市教育局報告,同時報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并提前一年向社會進行公示;對招生地段、范圍進行少量微調的,應報經區政府批準,并于當年4月5日前公示。
(二)制訂本轄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細則,及時發布招生信息。各教育指導中心要根據各級的有關精神,結合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及早制訂本轄區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細則,內容包括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地段(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條件、招生程序、咨詢電話等信息。各教育指導中心于每年4月10日前將當年的招生工作細則報區教育局審批,區教育局于4月15日前通過番禺教育信息網等渠道向社會公布當年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地段(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條件、咨詢電話。各教育指導中心、學校根據各自實際,組織招生政策宣傳和宣講會,為學生和家長提供充分的咨詢機會,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地段(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條件、咨詢電話見附件5、附件6。
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于當年3月10日前將本校的招生方案送所在地教育指導中心審核,然后報區教育局審批。招生方案包括學校的辦學特色、招生計劃、報名辦法、錄取規則、錄取時間、咨詢方式和收費標準等信息。區教育局于每年4月15日前在番禺教育信息網公布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2015年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計劃見附件3。
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一經公布后,不得隨意調整,確需調整的,由區政府批準并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
(三)提高各級招生人員的政策水平,增強服務意識。中小學招生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涉及到千家萬戶,關系到社會穩定。各級招生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政策水平,依法招生;要廉潔自律、秉公辦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風;要增強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做好招生政策宣傳工作,對社會和家長都普遍關心的政策問題要認真解釋,以取得各方面的關心、理解和支持。各教育指導中心和學校要設立招生工作咨詢電話,做好群眾信訪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四)做好新生資料的審核和檔案收集工作。小學、初中新生入學注冊時,學校要對其戶口簿原件進行驗證,并把戶口簿復印件作為該學生的檔案資料保存。
小學新生入學時,要帶《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注冊。學校在為新生注冊時,要對《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進行驗證,并將接種證的情況轉記到《學生疫苗接種卡》(該卡學校可到當地醫院防疫組領取),作為學校學生檔案資料保存。
(五)加大對招生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嚴格按照《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招生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穗教發〔2014〕34號)有關規定開展招生工作,規范招生行為。各教育指導中心要密切關注轄內各校的招生情況,及時查處、糾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違規招生行為。區教育局將于每年10月初對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學校的招生情況進行核查,對違規招生的學校、校長予以通報批評,涉事學校三年內不得評優評先,涉事學校校長按照上級的相關規定不得列入各級系統評優評先范疇。對情節嚴重又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民辦學校向社會進行通報,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該校次年減少10%-50%的招生計劃或勒令停止招生,建議民辦學校董事會或理事會解聘校長。
六、實施時效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本意見在實施期間,如上級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出臺有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政策的,從其規定。
本意見由廣州市番禺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各教育指導中心服務范圍及招生聯系方式
2.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分類一覽表
3.2015年番禺區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計劃
4.番禺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5.2015年番禺區公辦小學招生計劃、招生地段及條件
6.2015年番禺區公辦初中學校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及條件
2015年 3月
附件1 各教育指導中心服務范圍及招生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 |
服務區域 |
地址 |
聯系電話 |
番禺區教育局 |
番禺區 |
番禺區清河東路319號區政府辦公中心東副樓 |
84641656 84641676 |
市橋城區教育指導中心 |
市橋街、東環街、橋南街、沙頭街 |
橋南街南珠路63號 |
34587678 34589568 |
西片教育指導中心 |
鐘村街、石壁街 |
鐘村街駿興路二號 |
34715686 34711282 |
北片教育指導中心 |
大石街、洛浦街 |
大石街崗東路175號 |
84788564 84792984 |
南村教育指導中心 |
南村鎮 |
南村鎮市新公路北段28號 |
84763298 84768513 |
化龍片教育指導中心 |
化龍鎮、新造鎮、小谷圍街 |
新造鎮永興路3號 |
84729818 84720546 |
石樓教育指導中心 |
石樓鎮 |
石樓鎮黃山路121號 |
3486210034860718 |
石碁教育指導中心 |
石碁鎮、大龍街 |
石碁歧山南路15號 |
84854715 34560203 |
沙灣教育指導中心 |
沙灣鎮 |
沙灣鎮沙灣大道教育街2號 |
84731908 |
附件2 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分類一覽表
類別 |
對 象 |
證 明 材 料 |
|
優撫群體類 |
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及現役軍人的適齡子女 |
本人戶口簿、監護人戶口簿(直系親屬外的監護人還需提供委托監護的公證書)、實際居住地證明 |
部隊師級或市民政局以上證明、現役軍人身份證件(如軍官證) |
合法領養或家庭寄養的適齡孤兒 |
民政部門發的助養證或家庭寄養協議書、助養人的戶口簿 |
||
父母均長期患重病或失去監護子女能力的殘疾人委托本市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 |
市民政局或區殘聯證明或區級以上醫院危重病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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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業類 |
父母均為從事地質勘探等長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監護人照顧的適齡子女 |
廳(局)級以上有關單位證明、本人工作證件 |
|
殯葬工人的適齡子女(其中一名) |
區以上民政局證明、監護人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有效勞動合同 |
||
從事承擔政府環衛作業工作服務連續兩年以上的環衛臨時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適齡子女 |
市城管委發的《廣州市環衛工人(非廣州市戶籍)子女入學證明》、計劃生育證明、連續兩年以上在穗繳納社保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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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藏干部子女 |
進藏干部職工房產證及其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進藏干部職工證明信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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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類 |
按規定引進的博士后、外國專家的適齡子女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含外國專家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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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穗工作的留學人員的適齡子女 |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的《廣州市留學人員優惠資格證》、單位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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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類 |
屬引進人才持《廣東省居住證》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 |
監護人依照《廣東省引進人才實行〈廣東省居住證〉暫行辦法》申領的《廣東省居住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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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
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會保障局印發的《廣州市高層次人才證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的《海外高層次人才證書》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出具的有關證明 |
||
優秀外來工子女 |
監護人所獲得“廣州市優秀外來務工技能人才”、“廣州市優秀外來務工人員”或相應區政府授予優秀稱號的證明材料、監護人的廣東省居住證(或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 |
||
境外群體類 |
海外華僑華人子女 |
相關使領館證明、本人護照或身份證 |
|
臺胞子女 |
區以上臺辦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父親或母親的《臺灣居民來大陸通行證》 |
||
有突出貢獻的港、澳人士的適齡子女 |
廣州市榮譽市民證書、本人身份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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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穗領事館等外交人員的適齡子女 |
市級以上外事辦證明及合法居留證明 |
注:1.其他特殊情況由區以上教育局根據有關政策確定。2.因上級政策調整等導致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對象或證明材料發生變化時,由市教育局另行補充發文。3.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出具證明的單位對證明真偽性及因此產生的問題負全責。
附件3
2015年番禺區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計劃
學校名稱 |
辦學地址 |
招生咨詢電話 |
2015年計劃招生(班) |
|
小學 |
初中 |
|||
廣州市番禺區新英豪中英文學校 |
沙頭街大羅村 |
61941788 61941736 |
12 |
6 |
華陽小學 |
橋南建業路117號 |
34587661 |
5 |
- |
金星小學 |
橋南街陳沖村金業大道一橫路 |
84735347 |
5 |
- |
廣州市番禺區同心小學 |
市新路東環街蔡二新村牌坊對面 |
39997893 |
4 |
- |
祈福英語實驗小學 |
鐘村街祈福新邨學院路 |
84711441 |
10 |
- |
祈福英語實驗學校 |
鐘村街祈福新村學院路 |
84711441 |
- |
7 |
祈福新邨小學 |
鐘村街祈福新邨福怡路 |
84518505 |
10 |
- |
廣州市番禺區祈福新邨學校 |
鐘村街祈福新邨內 |
84510043 84510010 |
- |
6 |
北師大南奧實驗學校 |
鐘村街南國奧園 |
34770900 |
5 |
2 |
廣州市番禺區正聲小學 |
鐘村街龍脊路11號 |
34631239 18922348168 |
6 |
- |
廣州市番禺區廣博學校 |
石壁街屏山一村開發A區鐘創路2號 |
39169188 |
5 |
3 |
廣州市番禺區鴻翔學校 |
番禺區鐘村街鐘四環村路54號 |
23833609 23833606 |
4 |
3 |
番禺執信中學 |
大石迎賓路星河灣小區內 |
34785633 34785609 |
8 |
12 |
廣州市番禺區大石大山學校 |
大石街大山村祥和二路 |
34797662 39934143 |
6 |
5 |
廣州市番禺區大石會江實驗學校 |
大石街會江村石中二路101號 |
34782122 18928761210 |
6 |
5 |
廣州市番禺區洛浦廈滘學校 |
廣州市番禺區洛浦街廈滘村北路1號 |
18028633691 |
6 |
5 |
學校名稱 |
辦學地址 |
招生咨詢電話 |
2015年計劃招生(班) |
|
小學 |
初中 |
|||
廣州市番禺區華立小學 |
洛浦街桔樹村南街2號 |
34500486 |
3 |
- |
華南碧桂園學校 |
南村鎮華南碧桂園小區內 |
34769228 34822298 |
10 |
8 |
華師附中番禺小學 |
南村鎮興南大道163號華南新城內 |
61902280 |
4 |
- |
華師附中番禺學校 |
南村鎮興南大道163號華南新城內 |
84561305 34765916 |
- |
12 |
萬豪儒林小學 |
南村鎮市頭村永大集團內 |
392811731 |
5 |
- |
南村華立小學 |
南村鎮塘西村龍山大道34號 |
34768364 |
4 |
- |
明德廣地實驗學校 |
南村鎮迎賓大道廣地花園內 |
34792190 18924112475 |
4 |
2 |
加拿達外國語學校 |
南村鎮雅居樂內興南大街398號 |
34826738 |
4 |
- |
香江育才實驗學校 |
南村鎮迎賓路錦繡香江花園內 |
31005233 |
- |
6 |
廣州市番禺區化龍鎮大博學校 |
番禺區化龍鎮山門村上街82號 |
34755169 18022327258 |
6 |
4 |
廣州市番禺區大嶺學校 |
番禺區石樓鎮大嶺村菩山路1號 |
84658658 84658758 |
5 |
3 |
廣州市番禺區新君豪中英文學校 |
石碁鎮蓮塘村蓮塘大街 |
61934238 |
5 |
3 |
新英才中英文學校 |
大龍街傍西村北環路12號 |
34563805 |
7 |
4 |
廣州市番禺區天星學校 |
石基鎮基龍西路51號 |
22634884 22634889 |
4 |
2 |
廣州市番禺仲元實驗學校 |
大龍街清河東路金海岸花園內 |
34552622轉0 34552622轉80066 |
6 |
8 |
廣州市番禺區金華學校 |
大龍街竹山村翠竹園內 |
84641791 34812267 |
7 |
6 |
廣州市番禺區萬翔小學 |
沙灣鎮福北路732號 |
31125418 31125428 |
6 |
0 |
廣州市番禺區沙灣華陽學校 |
沙灣鎮東村青蘿路 |
34834403 |
4 |
4 |
附件4
番禺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時間 |
工作內容 |
|
4月 |
10日前 |
各教育指導中心上報當年招生工作細則;各民辦學校上交本校當年招生方案。 |
15日 |
公布《廣州市番禺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含學校招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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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后 |
民辦初中學校公布本校當年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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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1日至30日 |
民辦小學接受報名。 |
5日至20日 |
公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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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旬 |
番禺戶籍在地段外學校或民辦學校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到戶籍地教育指導中心辦理升學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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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 |
公布廣州市外國語學校初中招生指標分配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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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至31日 |
“積分申請入學”網上報名。 |
|
第四周的周六起連續3天 |
公辦小學現場審核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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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15日 |
完成廣州市外國語學校初中招生指標分配。 |
下旬 |
小學畢業考試。 |
|
小學畢業考試結束后第1天上午 |
廣州市外國語學校初中招生進行電腦派位或抽簽。 |
|
小學畢業考試結束后第7天起 |
民辦初中學校接受學生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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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 |
完成“積分申請入學”網上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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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至29日 |
“積分申請入學”現場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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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起 |
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公辦小學錄取結果;公布“積分申請入學”錄取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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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10日 |
報名人數多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學校完成初步錄取工作,并將初步錄取名單報區教育局。 |
14日至18日 |
公辦初中學校招生錄取;市橋中心城區完成初中招生電腦派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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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前 |
為已錄取的初中新生建立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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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下旬 |
逾期未參加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報名的番禺籍適齡兒童、少年遞交補報名申請。 |
31日 |
民辦學校完成義務教育招生和新生學籍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