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
設立依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4.《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6.《廣州市河涌管理規定》;
7.《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
8.《廣東省實施<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辦法》。
|
|||
實施部門
|
番禺區水務局
|
|||
審批條件
|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
|||
審批時限
|
法定時限
|
30個工作日
|
承諾時限
|
30個工作日(含現場勘察和專家評審15個工作日)
|
審批流程
|
|
申請人應提供的材料
|
||||||||
序號
|
材料名稱
|
份數
|
應提供材料的依據
|
|||||
1
|
申請書
|
一式一份
|
《廣東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
|
|||||
2
|
由相應資質設計單位出具的《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另附電子文檔一份)
|
一式六份
|
||||||
審批事項涉及的收費項目
|
||||||||
序號
|
收費項目名稱
|
收費性質
|
收費標準
|
交費地點
|
收費依據
|
|||
1
|
本項目不收費
|
|
|
|
|
|||
是否即辦
|
□是
|
□√否
|
||||||
受理地點
|
番禺區審批服務中心水務局窗口
|
|||||||
受理時間
|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2:30—15:30
|
|||||||
咨詢電話
|
020- 34818432
|
|||||||
備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