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單位:番禺區城市管理局
行政許可程序:
需提交資料、證件:
1.書面申請(列明經營性質、地址、方式、規模等項目以及生產銷售計劃)
2.填寫《廣東省木材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3.工商部門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銀行出具的自有資金證明;經營場所及儲存設施的合法使用證明(房地產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4.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5.檢尺員證或聘請檢尺員合同書
6.公安消防驗收合格證明
收費項目:無
承諾時限:7個工作日
行政許可依據:《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