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單位:市公路局南城分局
提交材料:
1、填寫《路政許可申請書》
2、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交《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能證明該組織合法成立的文件和該組織主要行政領導人身份證明書
3、委托代理人辦理許可申請的,提交委托單位的授權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單位經辦人提交身份證和工作證
4、建設工程項目批準文件
5、電纜、管線具體埋設方案(包括:路由圖、線路分段設計圖、管線埋設結構圖、有關說明)
6、用地協議
7、施工組織方案(包括:施工圍蔽方案、施工期限、施工標志設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8、影響交通安全的,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的函件
法定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15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八條、第四十四條;《廣東省公路條例》第三條、第二十一條;《路政管理規定》第四條、第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