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單位:市公路局南城分局
提交材料:
1、填寫《路政許可申請書》
2、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交《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者能證明該組織合法成立的文件和該組織主要行政領導人身份證明書
3、委托代理人辦理許可申請的,提交委托單位的授權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單位經辦人提交身份證和工作證
4、相關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5、道口設計圖
6、鐵路、道路與公路連接開設道口的,應提交相關的設計、施工單位資質文件
7、安全施工組織方案,包括施工期限、施工圍蔽方案、施工標志設置方案、疏通交通措施、交通安全保障措施等內容
法定時限:15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15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八條、第四十四條;《廣東省公路條例》第三條、第二十一條;《路政管理規定》第四條、第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