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后評價和采取的改進措施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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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事項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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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單位 |
番禺區農業局(海洋與漁業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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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辦理時間 |
長期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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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定性 |
□受理 □初審 ■終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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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別 |
□行政許可 □非行政許可 ■備案 □一般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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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時限 |
法定時限: 20 工作日;承諾時限: 20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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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對象 |
□面向個人 ■面向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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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點 |
市橋街清河東路319號行政辦公中心西副樓412-41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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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電話 |
84622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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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部 流 程 圖 申請單位提出申請—窗口受理—業務科室提出審查意見—領導審核—征求相關部門意見—需要聽證的聽證—需要修改完善的項目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修改完善—局辦公會議審定—作出是否準予核準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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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人應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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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材料名稱與份數 |
應提供資料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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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后評價及改進措施文件各三份,電子版各一份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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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設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應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公章)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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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的資質證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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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電子文件,采用PDF格式,涉及宗海坐標的文件應提供word或Excel格式,以光盤為存儲介質。復印件應標注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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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項的審批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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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于×××海洋局核準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核準事項的申請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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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項涉及的收費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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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收費項目名稱 |
收費性質 |
收費標準 |
收費地點 |
收費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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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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