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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編號 |
py13110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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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原來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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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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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事項 依據 |
原來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頒發日期:2014年4月24日;施行日期:2015年1月1日)第十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頒發日期:2002年10月28日;施行日期:2003年9月1日)第三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 3.《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頒發主體:國務院;頒發文號:1998年253號令;頒發日期:1998年11月29日;施行日期:1998年11月29日)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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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頒發日期:2014年4月24日;施行日期:2015年1月1日)第十九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頒發日期:2002年10月28日;修改日期:2016年7月2日;施行日期:2016年9月1日)第三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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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單位 |
原來 |
番禺區環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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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
同上,保持不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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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流程 |
原來 |
□受理 □初審 √終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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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
□受理 □初審 √終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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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別 |
原來 |
√行政許可 □非行政許可 □備案 □一般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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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
□行政許可 □非行政許可 √備案 □一般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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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時限 |
原來 |
法定時限:15個工作日;承諾時限:10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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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
法定時限:即辦;承諾時限:即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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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對象 |
□面向個人 √面向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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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點 |
區政務服務中心216室(市橋街清河東路番禺區行政辦公中心西樓216室) |
咨詢電話 |
8469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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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部 流 程 圖 (原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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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部 流 程 圖(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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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人應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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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材料名稱與份數 |
應提供資料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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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環評登記表實行網上備案,無需另行提交書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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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對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建設項目,采用紙質備案方式,提交紙質《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一式兩份。 |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41號)第七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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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項的審批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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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等要求。 2、建設單位對其填報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3、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手續時,應當認真查閱、核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確認其備案的建設項目屬于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 4、對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不得擅自降低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并辦理備案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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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項涉及的收費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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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收費項目名稱 |
收費性質 |
收費標準 |
收費地點 |
收費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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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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