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補發) |
設立事項依據 |
《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0號)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備案有關事宜的公告》(第25號) |
受理單位 |
廣州市番禺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開始辦理時間 |
2014年6月1日 |
事項定性 |
■受理 ■初審 ■終審 |
事項類別 |
□行政許可 □非行政許可 ■備案 □一般業務 |
審批時限 |
法定時限: 0工作日;承諾時限: 0 工作日 |
辦事對象 |
□面向個人 ■面向企業 |
受理地點 |
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清河東路319號番禺區政務服務中心2樓 |
咨詢電話 |
84622408 |
內 部 流 程 圖 |
申報人應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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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材料名稱與份數 |
應提供資料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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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補發申請書1份 |
《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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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
《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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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補發申請報告 |
《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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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業法人和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1份 |
《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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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經辦人授權證明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
《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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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項的審批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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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依據《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遺失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應當及時向原備案部門辦理補發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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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事項涉及的收費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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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收費項目名稱 |
收費性質 |
收費標準 |
收費地點 |
收費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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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無 |
無 |
無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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