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國家化妝品監督抽檢工作中,經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等單位檢驗,標示為肇慶市凱捷科技有限公司等生產的凱捷染發膏(橙色)等10批次染發類產品,廣州瑞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麗蘭美姬水能量補水面膜等3批次面膜類產品,廣州市花都區芙莉思化妝品等生產的樊文花保濕防曬乳SPF30PA+++等2批次防曬類產品,廣州市天之鴻化妝品有限公司等生產的5批次燙發/脫毛類產品不合格(見附件)。
相關企業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廣東省、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實后,依法督促相關生產企業對已上市銷售的有關產品及時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要求云南、江西、安徽、山東、西藏、上海、青海、四川、浙江、甘肅、江蘇省(區、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相關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對發現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上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公開對相關企業或者單位的處理結果,調查處理情況及時在國家化妝品抽檢信息系統中填報。
各級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加大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宣貫力度,督促化妝品生產經營者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認真履行《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各項義務,保障公眾用妝安全。
特此通告。
國家藥監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