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7年第三季度
食品監督抽檢情況公布
食品抽檢總體情況
2017年第三季度,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我區食品生產經營環節中的水產制品、蜂產品、豆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嬰幼兒配方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肉制品、冷凍飲品、速凍食品、飲料、糕點、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等17大類食品進行了日常監督抽檢,共抽檢樣品720批次,經檢驗,實物質量合格樣品714批次,占99.17%;實物質量不合格樣品6批次,占0.83 %。
其中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超標,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微生物(霉菌)指標不合格,1批次冷凍飲品微生物(大腸菌群)指標不合格,1批次餐飲食品檢出添加劑(苯甲酸)超標,1批次蔬菜檢出農藥(毒死蜱)殘留超標,1批次水產品檢出禁用獸藥(氯霉素)。我局已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對抽檢不合格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并對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單位依法進行查處。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一、選購食品應選擇具備相應資質、食品貯存條件較好的正規商場、超市和市場,購買時要查看標簽標識,選擇包裝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質期內的食品。對于需要冷藏和冷凍的食品,購買時應注意是否符合相應的貯存條件。
二、需要冷藏和冷凍的食品購買后應避免在室溫下長時間暴露,盡快置于冰箱貯存,并盡量做到分隔或獨立包裝,避免交叉污染。即開即食食品開啟后應妥善貯存并盡快食用。烹調好的食物在室溫存放下不要超過2小時,食用冷藏后的剩飯、剩菜前應確認食品無腐敗變質并經再次徹底加熱后方可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