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了2018年春節節前食品專項監督抽檢,對市內生產經營的11大類食品(食用農產品,肉制品,飲料,其他食品(煲湯料),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餅干,速凍食品,糕點,酒類,茶葉及相關制品,餐飲自制火鍋底料)進行監督抽檢,共593批次。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586批次,實物質量不合格樣品7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
食用農產品160批次,不合格4批次;肉制品75批次,不合格1批次;飲料101批次,不合格1批次;其他食品21批次,不合格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40批次,餅干60批次,速凍食品50批次,糕點26批次,酒類20批次,茶葉20批次,火鍋底料20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食用農產品不合格4批次:1.廣州市荔灣區林冰云食品檔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17年11月26日,規格為散裝稱重的草菇(新菇),樂果檢出值為1.05mg/kg,超過標準規定(≤0.5mg/kg);檢驗機構為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2.廣州市海珠區蔡麗群食品檔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17年11月22日,規格為散裝稱重的象拔蚌,氯霉素檢出值為608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3.廣州市海珠區蔡麗群食品檔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17年11月22日,規格為散裝稱重的鮑魚貝,氯霉素檢出值為144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4.廣州市海珠區小米食什店銷售的購進日期為2017年11月5日,規格為散裝稱重的紅殼雞蛋,氟苯尼考檢出值為61.4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省制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
(二)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廣州市宏麗黃埔百貨有限公司銷售,標示為中山市黃圃鎮福人品肉類制品廠2017年10月14日生產,規格為400g/袋的好福氣臘腸,氯霉素檢出值為0.20μ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三)飲料不合格1批次:廣州市番禺區沙頭街魁攀日用雜品店銷售,標示為惠州市耶利亞食品飲料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9日生產的,規格為500g的鮮榨椰子汁(植物蛋白飲料),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510CFU/mL、360CFU/mL、890CFU/mL、540CFU/mL、490CFU/mL,超過標準規定(5次檢出值均不得超過10000CFU/mL,且至少3次檢出值不超過100CFU/mL);檢驗機構為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四)其他食品不合格1批次:廣州市白云區石井洪球林糧油店銷售,標示為佛山市群創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8月21日生產,規格為70克/包的燉雞湯,二氧化硫檢出值為264.0mg/kg,超過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經營單位對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三、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一)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食品并保存憑證,注意查看食品包裝是否完好,標簽、標志內容是否合適等等。
(二)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撥打食品安全舉報投訴電話12345或者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