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番禺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我局近期組織對全區范圍內生產經營的7大類食品進行監督抽檢工作,具體包括餐飲食品、水產制品、速凍食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糕點、酒類共113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11批次,實物質量不合格樣品2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
酒類22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飲食品70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產制品1批次,速凍食品10批次,糧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8批次,糕點1批次,全部合格。
二、實物質量不合格產品情況
酒類不合格1批次:廣州市番禺區鐘村在紅副食店銷售,標示為博羅縣福田鎮坳嶺東記酒廠2019年4月15日生產,規格為散裝稱重的米酒,酒精度(20℃)檢出值為32.8(%vol),標準規定為40±1.0(%vol),檢驗機構為廣州市番禺質量技術監督檢測所。
餐飲食品不合格1批次:廣州市番禺區石碁鎮石碁百福來餅家于2019年5月28日加工銷售的規格為散裝稱重的枧水粽,硼酸檢出值為345m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檢驗機構為廣東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我局要求相關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三、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一)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食品并保存憑證,注意查看食品包裝是否完好,標簽、標識內容是否齊全等等。
(二)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撥打食品安全舉報投訴電話12345或者12331。
附件:附加1:本次檢驗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