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9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市監食檢函〔2023〕216號)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36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市監食檢函〔2023〕225號),涉及本區廣州市河馬供應鏈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的“金湯肥牛小面”,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市場監管總局委托抽檢機構抽檢的廣州市河馬供應鏈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的“金湯肥牛小面”(生產日期:2023年5月16日),其中菌落總數檢測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經查明,當事人購進涉案“趣小讒金湯肥牛小面”(108.5克/桶,生產日期2023年5月16日)6箱,每箱6桶,購進價格11.9元/箱,銷售價格是19.92元/箱。截至2023年7月7日,上述食品全部銷售完畢。綜上,認定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貨值金額為119.52元,違法所得為48.12元。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現場檢查筆錄、現場拍攝的照片、詢問筆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檢驗報告》(GC01523000530001)、進貨單據、供應商證照復印件、出廠檢驗報告、進貨查驗記錄等。
本局認為,當事人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钡囊幎?。當事人在經營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焙汀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應當對當事人進行教育。”的規定,我局決定對當事人不予行政處罰,對當事人進行教育,具體內容如下: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所規定的食品進貨查驗等措施。
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