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和國慶節即將來臨,為保障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健康歡樂的節日,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溫馨提示:
一、市民加強自我保護。一是不要在小攤販或流動攤點購買食品,在選購食品時要注意保質期。二是在家中烹飪食品時,一定要燒熟煮透,家庭聚餐盡量做到餐食餐清,確有剩余食品的,應及時放冰箱儲存,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熱;同時,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生熟食餐具要分開使用,避免交叉污染。三是外出就餐時,適宜選擇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經營、食品安全等級較高(分A、B、C三個等級,A級最高)、就餐環境及管理較好的餐飲單位消費。四是就餐后一旦發生惡心、嘔吐、腹痛和腹瀉等食物中毒典型癥狀時,要盡快就醫,并保留食品或餐館菜單、發票備查,并撥打12345投訴電話,以便有關部門及時調查、處理。五是餐食注意葷素搭配,慎重選擇生食海產品、涼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風險食品,不吃感官異常和未燒熟煮透的菜肴。六是勿食河豚魚。河豚魚內臟、眼球、血液等含有河豚毒素,由于河豚毒素是一種劇毒的神經毒素,且其化學性質穩定,不易破壞,食用后容易中毒,嚴重者致人死亡。所以不要購買、食用河豚魚(雞泡魚、氣泡魚、巴魚或其它替代名稱)。不要捕捉、購買不知名的魚類以防誤食到河豚魚。
二、餐飲服務行業提高自律性。一是餐飲服務經營單位應該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范經營,不超負荷超范圍經營。加強食品及食品原料進貨、加工、貯存和銷售過程的管理,嚴格食品添加劑的管理和使用,切實保障供售食品的安全,避免發生食物中毒事件;二是餐飲服務單位包括農家樂、農莊等要做到持《餐飲服務許可證》經營,制作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公示牌,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食品和食品原料做好索票索證和臺賬記錄,杜絕使用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加工制作食品的行為;三是嚴禁任何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工制作鮮河豚魚,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河豚魚(或其他替代名稱)是違法行為。
附:餐飲服務單位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注意事項
1、注意有效期和保質期。不購買過期食品及原料,不使用包裝破損、外觀氣味有異常的食品及原料。
2、徹底煮熟食物。烹調前,先將冷藏食物徹底解凍;烹調時, 必須將食物(特別是中心部分)加熱至攝氏70℃或以上,要把食物煮熟煮透。
3、食物煮熟后要盡快進食。食物煮熟后至進食時間不應超過2小時。
4、小心貯存食品。燒熟后食品中心溫度保持在60℃以上(熱藏)的,其保質期為燒熟后4小時。燒熟后食品中心溫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質期為燒熟后24小時,冷藏保存的食品必須重新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方可進食。
5、徹底翻熱隔餐食物。沒用完的食物重新烹調時,應加熱至攝氏70度以上(特別是食物中心部分)。
6、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用獨立的砧板和刀具處理熟食;曾盛放生鮮的容器未經清洗消毒不能用來盛放熟食;熟食不要放在生鮮食品的下方,以免被滴下的液體污染。
7、經常洗手。每次處理食物前、每次上廁所后,都應用肥皂(洗手液)及清水洗凈雙手。
8、保持廚房所有工作設備表面潔凈。經常清洗和更換抹布,保持砧板干燥不發霉。
9、防止蠅蟲鼠類接觸食物。把食物貯藏于密封容器或包裝內。
10、使用安全的水。使用干凈安全的水源制備食物和飲用。
11、患有傳染性疾病時不應處理食物。若有喉痛、腸胃不適、皮膚潰瘍等癥狀,暫時不要處理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