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
穗規劃資源收字〔2021〕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有關規定,經廣州市人民政府批準,我局依法收回番禺區大石街大山村地段面積845平方米以及小谷圍街廣東科學中心地段面積10632平方米(合計用地面積11477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用地范圍詳見附圖)。擬作為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廣佛環線廣州南站至白云機場段建設項目,并由廣東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對原權屬人依法給予補償。
特此公告。
穗規劃資源收字〔2021〕7號附圖之一.pdf
穗規劃資源收字〔2021〕7號附圖之二.pdf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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