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番征〔2022〕3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復(粵府土審(02)〔2022〕39號),同意將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農場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和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思賢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屬下的集體土地4.3048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廣州市番禺區新造職業技術學校擴建工程項目。
二、征收土地范圍: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農場村、思賢村地段(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三、被征收土地情況:征收集體土地面積共4.3048公頃,其中農用地3.7471公頃(園地0.3922公頃、林地2.5071公頃、其他農用地0.8478公頃),建設用地0.5577公頃。其中0.5062公頃建設用地根據建設用地審批規則還原成原地類報批,經批復的報批地類為農用地4.2533公頃(耕地0.1842公頃、園地0.3923公頃、林地2.8290公頃、其他農用地0.8478公頃),建設用地0.0515公頃。其中:
(一)擬征收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思賢村股份合作經濟社集體土地總面積0.4041公頃,其中,農用地0.3595公頃(耕地0.0198公頃、林地0.3397公頃),建設用地0.0446公頃。
(二)擬征收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農場村股份合作經濟社集體土地總面積3.9007公頃,其中,農用地3.8938公頃(耕地0.1644公頃、園地0.3923公頃、林地2.4893公頃、其他農用地0.8478公頃),建設用地0.0069公頃。
四、批準時間及工作安排:
1.批準時間:2022年4月24日。
2.工作安排:按規定為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農場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和廣州市番禺區新造鎮思賢村股份合作經濟及相關權利人落實征地補償費用、社會保障費用和留用地安置;按規定辦理產權注銷等批后實施手續;按規定辦理土地交付。
五、其他有關事項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自發布之日起為1個月,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02)〔2022〕39號征地批復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準文件.pdf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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