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有關規定,經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審核同意,依法收回番禺區化龍鎮、石樓鎮地段,面積1.3976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用地范圍詳見附圖),擬作為穗莞深城際軌道交通琶洲支線項目,并由廣東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對相關權利人依法給予補償。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范圍詳見附圖.pdf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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