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有關規定,經廣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依法收回位于番禺區化龍鎮、石樓鎮地段〔南大干線(新化快速路至蓮花大道段)〕紅線范圍內、用地面積為11631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用地范圍詳見附圖)。收回后,擬作為廣州市番禺區2023年度第四十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并由廣州市番禺區交通運輸局對相關權利人依法給予補償。
附件: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告附圖 .pdf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
2024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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