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有關規定,經廣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依法收回位于番禺區石樓鎮(番禺區石樓鎮群星村上涌水閘地塊項目)紅線范圍內、用地面積為3715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用地范圍詳見附圖)。收回后,擬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并由廣州市番禺區水務局對相關權利人依法給予補償。
附件: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告附圖.pdf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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