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有關規定,經廣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同意依法收回位于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番禺區圖書館東側,用地面積為5287平方米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用地范圍詳見附圖)。收回后,擬作為番禺區市橋街廣場東路(東興路至長堤東路)及東側綠地工程項目用地,并由廣州市番禺區基本建設投資管理中心對土地原權屬人依法給予補償。
附件: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告附圖.pdf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番禺區分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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