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區分局、白云分局、番禺分局
我市上報的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廣佛環線廣州南站至白云機段建設項目已獲批準。現將《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廣佛環線廣州南站至白云機場段建設項目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委)〔2020〕13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積極開展批后實施工作:
?。ㄒ唬┰谑盏轿揖洲D發的用地批文之日起10日內,擬定《征收土地公告》和《關于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公告》,按規定進行張貼和公告。
(二)組織開展補償登記,聽取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ㄈ┲笇в玫貑挝婚_展征地補償工作,進行征地結案審查;涉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配合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征地社會保障后續實施工作(粵征審〔2019〕25號、粵征審〔2019〕26號、粵征審〔2019〕32號和粵征審〔2019〕33號)。
二、請做好耕地占補平衡臺賬登記。
三、按照承諾及時兌現被征地農村集體的留用地安置。
四、進行用地結案審查后積極配合我局開發利用處開展具體項目供地工作;及時將批后實施情況在省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監管系統填報,并按反饋制度要求上報我局,以便我局上報省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部備案。
五、按照征地信息公開的工作要求落實信息公開工作。
特此通知。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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