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穗番府預征字〔2024〕1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茭塘東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茭塘西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廣州市番禺區化龍鎮明經村股份合作經濟社屬下的集體土地12.8864公頃。本公告擬征收范圍已分別于2018年5月8日進行預公告(穗番國規征預字〔2018〕18號),2019年4月10日進行預公告(穗番國規征預字〔2019〕20號),為補充保障被征地單位及相關權利人的知情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的有關規定,現重新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政府儲備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茭塘東村、茭塘西村,化龍鎮明經村地段(詳見現場公告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 :12.8864公頃(合193.296畝,以2000國家大地坐標計算)。
四、公告期限: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0日。
五、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規劃用途、土地面積、工作安排以及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內容按《征收土地預公告》(穗番國規征預字〔2018〕18號、穗番國規征預字〔2019〕20號)執行。
2.征收土地預公告(穗番國規征預字〔2018〕18號).pdf
3.征收土地預公告(穗番國規征預字〔2019〕20號).pdf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