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政策文件: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番禺區2018—2023年污水系統工程建設的通告
關于《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番禺區2018-2023年污水系統工程建設的通告》的解讀
《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關于番禺區2018-2023年污水系統工程建設的通告》(番府〔2018〕53號)(以下簡稱《通告》)于2018年5月2日正式印發實施。
一、《通告》的實施情況及效果
在《通告》頒布以來,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番禺水務公司)加緊推進番禺區黑臭水體治理工程、街鎮污水管道修復及管網完善工程、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等污水系統工程建設,上述工程項目將于2018-2023年相繼建成并投入運行,以完善我區污水處理系統并鞏固水環境治理成果。
二、《通告》的必要性和依據
隨著我區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對水環境的要求日益增加,為完善前鋒、大石、鐘村、中部、南村、化龍、洛溪7個污水處理系統并提高污水處理能力,特別是為了提升河涌水環境治理能力,番禺水務公司全力推進污水管渠、污水廠、泵站、尾水排放管渠等污水系統工程建設。
《通告》的主要依據是:《廣州市水務發展“十三五”規劃》、《廣州市水環境質量達標方案》、《廣州市治水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年)》、《廣州市番禺區水務發展“十三五”規劃》、《廣州市番禺區排水規劃》、《廣州市番禺區治水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三、《通告》主要內容說明
前言,說明了工程建設的目的;
第一條,明確污水系統工程任務的來源和工程范圍;
第二條,明確污水系統工程的實施主體以及用地征收與補償工作實施單位和補償依據;
第三條,明確工程范圍內單位與個人應配合污水系統工程的建設工作;
第四條,明確禁止工程紅線范圍內的搶種、搶建等行為;凡屬搶種、搶建的不納入征收與補償范圍;
第五條,明確違反本《通告》,拒絕、阻礙國家機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明確本《通告》時間效力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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